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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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

1.负责各类文件、函件的收发,并做好登记、传阅、保密、归档整理工作。

2.负责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学校各部门日常工作的沟通协调,完成报送工资、加班统计、通知传达、信息联络等日常工作;

3.负责组织起草、修订校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的相关规章制度、计划、总结、通知、请示报告等综合性文件;

4.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对议定事项的催办落实;

5.负责校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办公经费使用以及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内部事务工作;负责有关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分发和管理工作;

6.负责对省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等上级部门的联络、接待及材料报送工作;

7.负责做好部门网页建设、维护与更新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的其他任务。

二、监督科

1.负责对监察对象遵守法律法规、党风党纪、执行学校决定、落实规章制度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做好纠风工作,端正党风、校风、学风;

2.负责学校党委、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决定和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3.负责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控告,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

4.按照校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参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与校纪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及其纪检委员的联系沟通;负责与学校各部门有关监督事项的沟通协调,发挥监督检查的整体效能;

6.负责学校重点事项事先报备制度的执行;

7.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党风廉洁教育活动;了解各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掌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编发信息、简报等;

8.负责组织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理论及业务培训学习工作,协助领导抓好反腐倡廉、党纪政纪教育;

9.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

10.完成上级领导的其他任务。

三、执纪科

1.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做好执纪审查工作。

2.负责有关纪检监察方面信访接待工作,对信访件进行整理、汇总、登记,并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负责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3.受理上级巡视工作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4.负责问题线索的整理、分析、汇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和初步核实等工作方案,按程序报批;

5.根据工作程序,对问题线索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

6.负责撰写违纪事实材料,并与被审查人见面,听取意见。

7.负责对已掌握严重违纪人员部分违纪事实和证据,需要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的,起草立案审查报告,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予以立案审查

8.负责案件审理、撰写审查报告;将审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报告全部证据和材料,按照程序进行整理、归档或移送;

9.负责执纪监督与审查全过程形成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0.负责与案件相关的各类报表、报告的上报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