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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PIP第二届“清风正气” 主题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2019-07-0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推动全社会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晋中市纪委监委、平遥县委县政府、平遥国际摄影大展组委会拟在2019平遥国际摄影大展期间,举办PIP第二届“清风正气”主题摄影作品展。

一、作品要求

(一)征稿面向国内外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要求用摄影的艺术语言,多角度、全方位、形象地反映全面从严治党主题,积极倡导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氛围。

(二)征集作品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联系实际、贴近生活,富含思想性、注重艺术性、体现时代性,生动形象、寓意深刻,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从中受到廉政教育和启示。

(三)征集作品内容要围绕宣传廉政监察文化、弘扬优良作风、讴歌勤廉楷模、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中蕴含的廉政监察资源等,弘扬主旋律,释放正能量。

(四)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二、题材要求

(一)纪实类摄影

记录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生动实践和精神风貌。记录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新成效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一线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记录山西省“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成果以及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联的内容。

(二)家风类摄影

反映社会生活中勤政务实、廉洁从业的良好风尚,展现尚德崇廉、诚信友爱、无私奉献的勤廉家风典型人物,弘扬廉洁理念,传播廉政监察文化。

(三)创意类摄影

用摄影艺术创意手法提炼廉政、监察文化,通过对高山、大海、花卉等自然景物的艺术表现,寓意勤政、清廉、公平、正气等。可以是以事以物喻理的莲、竹、棋、清茶、蜘蛛网以及以廉为名的传统文化古迹作品。严禁翻拍画图作品、工艺美术作品参展。

三、其他要求

(一)参展作品拍摄时间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12张,算一件),黑白、彩色不限,传统、数码不限。

(二)纪实类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色彩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创意、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要素)。

(三)作品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24时截止。如遇提前或推后以组委会公告为依据。

四、参赛说明

(一)每人应征投送作品数量不限,鼓励以单位组织报送。组委会秘书处仅接受jpg格式的电子文档投稿,文件数据不小于1M。

(二)每幅作品标明“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联系电话”与关联文字的说明。对于标注信息不准确导致不能参展参评,责任自负。评奖结束后,秘书处在展览、编印画册、媒体宣传可对作品名称进行编辑,不同意者请书面声明。

(三)参展作品请报送至邮箱:dejqfzqztsyzpz@163.com,联系电话:0354-5624930。

五、奖项设置

(一)“2019PIP清风正气摄影优秀作品大奖”,入选作品1幅,奖金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受邀参加平遥国际摄影大展颁奖揭晓活动。

(二)“2019PIP清风正气摄影优秀作品奖”,入选作品10幅,每幅奖金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受邀参加平遥国际摄影大展颁奖揭晓活动。

(三)“2019PIP清风正气摄影优秀作品提名奖”,入选作品10幅,每幅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六、参展须知

(一)参展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则。

(二)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展者本人承担。

(三)组委会将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户外、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等)宣传,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四)组委会不再接受2018年第一届“清风正气”主题摄影作品展报送作品。

(五)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获奖作者参加颁奖仪式实行落地接待,主办方不承担相关交通费用,奖金按规定纳税。

(六)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       

晋中市纪委监委           

平遥县委县政府           

平遥国际摄影大展组委会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