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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推荐主题原创微电影和摄影作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总支:

近日,省纪委监委发布了关于第三届“清风正气”原创微电影作品征集启事和第四届“清风正气”主题摄影作品展征集启事,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校党史学习教育和第四届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月活动,鼓励师生踊跃参加,力争创作精品。优秀作品校纪委将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推荐。

作品报送至纪检监察室(文华楼A522室),截止时间2021年7月31日。

联系人:郭静洁

联系电话:0351-2772072

电子邮箱:2201656796@qq.cm

附件:1.第三届“清风正气”原创微电影展作品征集启事

2.第四届“清风正气”主题摄影作品展征集启事

附件1

第三届“清风正气”原创微电影展作品征集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深党史学习教育,献礼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山西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晋中市纪委监委、晋中市委宣传部、平遥县委县政府定于2021年9月25日至10月30日在中国(平遥)监察文化博物馆、平遥电影宫,举办第三届“清风正气”原创微电影展,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

一、作品要求

1.作品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立意新颖、寓意深刻、教育性强,不得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2.作品要以小见大,润物无声,弘扬清风正气,传递真善美。一是党史题材。讲述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改革的故事、发展的故事等,着力传承和弘扬党史中蕴含的一系列伟大精神。二是反腐题材。讲述古今廉洁故事、反腐故事、纪检监察故事等,大力传承和弘扬廉洁文化。三是树新风题材。讲述敬业故事、诚信故事、家风故事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所有参展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可能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摄制选送单位或者个人负责,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参赛作品须为数字视频作品,同一部作品的视频格式分别制成MOV(H264)格式和FLV格式(flv格式),视频大小不要超过300兆,此格式用于上传网络视频,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以上。

5.影片时长不少于5分钟、不超过15分钟。要求画面清晰,制作精良,对白语言不限,设置中文字幕。

6.选送参赛作品需签订并提供《授权确认书》,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编辑、使用、公开播放等权利。

7.参赛者须提供纸质呈报表,参赛作品以U盘、DVD数据光盘方式报送,附视频作品、剧本文稿各2份。

8.参赛作品邮寄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纪委监委

9.联 系 人:杨思敏

联系电话:0354-5624930 18603422544

电子邮箱:pyqfzqwdyz@163.com

征集作品报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二、奖项设置

从参展作品中初评出入围作品40部,在入围作品中评选优秀作品奖10部,优秀作品提名奖10部。同时,在20部获奖作品中评选出“最佳影片奖”1部、“最佳导演奖”1部、“最佳编剧奖”1部、“最佳表演奖”1部。获奖作品均颁发奖品和证书。另外,根据选送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评选出优秀组织奖5个。

三、作品展示

获奖作品将在中国(平遥)监察文化博物馆、平遥电影宫实地展出,并在省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媒体进行展映。同时,优先推荐参加中央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相关展示活动。

四、参展须知

1.参展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则约束。

2.组委会将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户外、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等)宣传,并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3.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4.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

山西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晋中市纪委监委

晋中市委宣传部

平遥县委县政府

2021年5月8日

附件2

第四届“清风正气”主题摄影作品展征集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深党史学习教育,献礼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晋中市纪委监委、晋中市委宣传部、平遥县委县政府、平遥国际摄影大展组委会定于2021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在中国(平遥)监察文化博物馆,举办第四届“清风正气”主题摄影作品展,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

一、作品要求

1.作品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联系实际、贴近生活,生动形象、寓意深刻,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从中受到廉政教育和启示,不得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2.作品要富含思想性、注重艺术性、体现时代性。一是赓续精神血脉类。包括反映党的光辉历史,以及学习、传承和弘扬党史中蕴含的一系列伟大精神的摄影作品,反映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的先进成果和奋发姿态的摄影作品。二是正风反腐肃纪类。包括反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败工作先进事迹和典型成果的摄影作品,反映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忠诚履职过程中的担当形象和精神风貌的摄影作品。三是树新风扬正气类。主要包括反映清正廉洁优秀品格的作品,以及反映优秀家风、邻里互助、尊老爱幼、热心公益等良好社会风气的摄影作品。

3.作品可以通过对自然景物、文物古迹的艺术表现手法来寓意所反映的精神本质,注意不可以翻拍画图作品、工艺美术作品。

4.纪实类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色彩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创意、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要素)。

5.参展作品拍摄时间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12张,算一件),黑白、彩色不限,传统、数码不限。

6.每人应征投送作品数量不限,鼓励以单位组织报送。组委会秘书处仅接受jpg格式的电子文档投稿,文件数据不小于1M。

7.每幅作品标明“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联系电话”,以及作品有关文字说明。对于标注信息不准确导致不能参展参评,责任自负。评奖结束后,秘书处在展览、编印画册、媒体宣传可对作品名称进行编辑,不同意者请书面声明。

8.参展作品请报送至邮箱dsjqfzqztsyz@163.com,联系电话:0354-5624930,联系人:杨思敏18603422544。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24时截止。如遇提前或推后以组委会公告为依据。

二、奖项设置

1.第四届“清风正气”摄影优秀作品大奖,入选作品1幅。奖金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受邀参加平遥国际摄影大展颁奖揭晓活动。

2.第四届“清风正气”摄影优秀作品奖,入选作品10幅,每幅奖金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受邀参加平遥国际摄影大展颁奖揭晓活动。

3.第四届“清风正气”摄影优秀作品提名奖,入选作品10幅,每幅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参展须知

1.参展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则约束。

2.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主办、承办方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户外、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等)宣传,并不再另外支付稿酬。

4.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获奖作者参加颁奖仪式实行落地接待,主办方不承担相关交通费用,奖金按国家规定纳税。

5.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