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
按照《关于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晋驻教纪函[2019]8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贯彻落实好省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纪检组、学院党委的有关要求,确保我校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学院纪委将于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在全校范围内对“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19年9月9 日至2019年10月10日
二、检查内容
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通过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方式,违规收送时令礼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活动安排;借过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等“四风”突出问题。
三、检查方式
明察暗访、个别谈话、随机抽查、接受举报、查阅账目
四、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351—2772070 举报邮箱:sxcmjjjc@163.com
五、检查分组情况
一组:组长:刘 蓉 成员:杨志鹏
检查部门:审计处、影视制作中心、信息中心、融媒技术学院(行政和党总支)、播音主持学院(行政和党总支)、基础课教学部、戏剧影视研究中心
二组:组长:温炳禄 成员:宋常云
检查部门: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保卫处、宣传部、艺术设计学院(行政和党总支)、表演学院(行政和党总支)
三组:组长:韩利怀 成员:李鹏
检查部门:机关党总支、组织部、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招生处、电影与电视学院(行政和党总支)、国有资产管理处
四组:组长:马建英 成员:韩建中
检查部门:学院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图书馆、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行政和党总支)、思政部、新闻传播学院(行政和党总支)、文化创意与设计研究中心
五组:组长:王 芳 成员:张翼
检查部门:公共教学党总支、后勤处、计划财务处、工会、团委、基建处、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行政和党总支)
六、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规定,对可能出现的“四风”问题要紧盯严防,要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工作主动性,结合学校修订的《中共山西传媒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利用网络、微信、短信等平台,加强纪律宣传做好预防提醒。
(二)各检查组于9月9日至9月12日和9月16日至9月30日,分两个阶段对各部门、各学院进行检查,深挖细查各种隐匿变异的“四风”问题,并形成检查报告报送纪检监察室。
(三)各党总支、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在9月12日前开展自查自纠,要树立问题导向,增强责任心,于9月16日和10月9日向纪检监察室报送“四风”问题的自查报告(加盖公章)。
(四)对于部署流于形式、“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要处理违纪者,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中共山西传媒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