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自2018年11月学院纪委正式实施《关于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重要事项报备工作的实施办法》(山传纪发〔2018〕5号)以来,各单位积极配合,按时上报,为学院纪委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有效实施日常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19年上半年以来学院各单位重要事项报备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2019年7月10日,共收到各单位报备事项共计38项,具体情况如下:
- 基建处:7项
- 学生处:6项
- 国际交流合作处:6项
- 后勤处:3项
- 图书馆:3项
- 工会:2项
- 教务处:2项
- 国有资产管理处:2项
- 信息中心:2项
- 组织部:1项
- 招生处:1项
- 审计处:1项
- 人事处:1项
- 东华校区管委会:1项
除各教学院系部外,没有重要事项报备的部门有:学院办公室、宣传部、科研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团委、影视制作中心、继续教育部、新媒体研究所、戏剧影视编创中心、融合媒体创新研究中心、学科建设办公室、文化与传媒研究中心等共计13个部门。
特此通报。
中共山西传媒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