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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 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总支、各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有效遏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监委对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工作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各党总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特别是分管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各院系党政“一把手”,要带头执行规定,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教育培养广大党员干部形成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日常习惯和行动自觉,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任务,坚持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坚决防止借过节之机搞公款吃喝送礼、公车私用、滥发钱物等节日“四风”问题,坚决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在节假日期间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牢牢盯住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和反弹回潮。

二、各党总支、各单位要加大警示提醒力度,确保节俭廉洁过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省纪委监委《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前对八起“四风”典型问题的通报》(晋纪通[2018]15号);通过节前约谈、短信和微信、案例警示等方式,重申作风纪律规定,使党员干部懂规矩、明底线;让身边人知道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切实把预防提醒和警示教育工作做细、做实。

三、各党总支、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可能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线索,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密切关注,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分别于2019年1月5日前和2019年2月11日前将元旦和春节期间自查自纠情况书面加盖公章报学校纪委(文华楼A522)。

四、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遵守省纪委监委向全省党员干部重申“十个严禁”作风纪律要求。在元旦春节期间,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烟花爆竹和名贵特产等;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严禁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在扶贫工作中搞摘帽庆祝、拍摄专题片,摆放、品尝、收送扶贫产品等;严禁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校纪委“两节”期间将成立专门监督检查组,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违反“十个严禁”的问题,采取突击查访、随机抽查、接受举报等方法进行监督检查。省纪委监委将成立机动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抽查。一旦发现违纪问题,将公开通报曝光,依规依纪严查,严肃追责、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既要处理违纪者,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把严重影响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作为执纪问责重点,严查严处。

举报电话:0351—2772070

举报邮箱:sxcmjjjc@163.com

 

附件:1.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前对八起“四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2.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中共山西传媒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