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单位:
学院纪检监察监督事项事先报备细则试行一年以来,为有效实施日常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抓住报备重点、方便操作、统一格式,进一步规范报备工作,经党委同意,现将《山西传媒学院关于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重要事项报备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山西传媒学院关于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重要事项报备工作的实施办法》
中共山西传媒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
山西传媒学院关于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
规范重要事项报备工作的实施办法
2017年9月《山西传媒学院纪检监察监督事项事先报备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以来,各单位积极配合,按时上报,为校纪委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有效实施日常监督,提高监督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重要事项报备工作,现将重要事项报备工作涉及范围、具体内容、政策依据、实施办法、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完成任务时间、报备程序等要素规范如下。
一、重要事项报备范围
本《办法》中所指重要事项报备的范围,包括全校各单位。
二、重要事项报备内容
本《办法》中所指重要事项报备的内容,主要针对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责权限涉及到的落实执行学校“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工作和本单位具有廉政风险隐患的重要工作。具体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干部选任、人员招聘、招生考试、职称评聘、项目评审、科研经费使用、奖助学金发放、因公出国、评优选优、上级部门和学校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及其他需要纪检监察室监督的重要事项。
本《办法》中所列之外的也需要报备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重要事项报备的具体要求
重要事项报备工作,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进行。各单位在报备重要事项时,一般按照以下内容要求填表报备(附件1):
1.题目。《×××处(室、学院、系、部、中心)关于×××工作的报备》。
2.内容。简明扼要概括。
3.政策依据。明确此项工作的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要求。
4.实施办法。明确此项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办法。
5.责任人。明确担负此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
6.风险防控措施。明确此项工作的主要廉政风险点和具体防控措施。
7.工作完成期限。明确此项工作的完成时间。
四、重要事项报备的程序
各单位在重要事项报备时,一般应通过处务会(院系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处室负责人(院系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上报;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改动,各单位留存一份以备检查。
五、报备时间
各单位报备重要事项,一般应在工作开展前5个工作日报备;遇有特殊紧急事项需要急事急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备的,须在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备。
六、责任追究
各单位对重要事项报备工作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不能避重就轻、一报了之,更不得迟报、瞒报、漏报。校纪委根据重要事项报备内容,适时下发《履行主体责任提醒卡》(附件2)并及时提醒督促各单位注意挺纪在前,降低风险隐患,防止和杜绝一切不正之风,保质保量完成重要工作。校纪委将不定期地对各单位的报备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检查抽查。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不认真执行重要事项报备工作和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肃处理。
本《办法》由校纪委负责解释。
附件:1.重要事项报备表
2.履行主体责任提醒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