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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学校换届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换届工作的重要论述,确保我校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换届环境,按照《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2021〕2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纪委监委的关于换届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严肃学校换届工作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育为先,切实增强纪律意识

换届纪律、选举风气关系换届选举成败,关系用人导向、干事导向。此次换届又是在“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进行,直接关系到学校“十四五”规划的贯彻落地实施,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抓好纪律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严守规矩,确保换届平稳有序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严格按照校党委关于换届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十个严禁、十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疏通关系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十是严禁干扰换届,对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执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坚持原则,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校纪委将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进换届工作的各个步骤,抓好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并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对履行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换届风气不正、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学校换届工作期间,校纪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

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351-2772070

2.举报邮箱:sxcmxyxjw@cusx.edu.cn

3.来信来访:山西省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晋中市榆次区)山西传媒学院文华楼A52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