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长治市沁县教育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向明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至2021年,王向明先后多次违规接受中小学校长等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违规收受两箱高档白酒,价值共计1.5万余元;2017年至2018年,王向明违规决策,先后向不符合条件的两所私立高中拨付补助资金,共计56万元。此外,王向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王向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违纪钱款被追缴。
2.朔州市山阴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原主任田向文长期违规借用车辆问题。2016年12月至2020年6月,田向文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某地产公司高档汽车1辆,并由该公司承担保险、维修等费用。此外,田向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田向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临汾市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小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到2019年,刘小红主持会议决定,自行出台制度,为中层及以上人员违规发放通讯补助,为通过注册全部科目考试的职工违规发放“资质津贴”,为兼岗人员违规发放跨岗补助,共计20.04万元。其中,刘小红本人违规领取5.58万元。2021年4月,刘小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钱款已退缴。
4.太原市救助站党支部书记、站长郭宏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至2019年,郭宏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报销燃油费等方式,先后多次报销违规吃喝费用,共计4.3万余元。2021年6月,郭宏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5.晋中市祁县司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闫全青,原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后勤室主任武有杰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12月至2019年,根据时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闫全青安排,武有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公款9.6万余元,用于购买烟、酒、茶叶,支付接待费用等单位和个人不合理开支,且擅自销毁相关记录,对抗组织审查。2021年6月,闫全青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武有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