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理念贯穿于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刀刃向内,带头创建“清廉机关”,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严肃查处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以党性立身做事,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自觉锤炼过硬作风素质,以自我革命精神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铁的队伍。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共接收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或反映521件次,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95件,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270件,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52件,处分59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其中,处分县处级干部10人、乡科级干部31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29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58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0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8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人。